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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评选2015-2016学年省级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工作的通知

作者:   来源:      发布日期:2021年05月20日 16:31   浏览:

根据《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15—2016学年省级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研究生实际情况,现就2015—2016年度省级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范围

我校全日制2013级、2014级研究生。

二、种类及名额

省级三好学生3人;省级优秀学生干部1人。

三、评选标准

(一)三好学生

1、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,具有端正的人生观、价值观。

2、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,模范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(无违纪行为),积极参加集体活动、社会工作。

3、热爱所学专业,勤奋学习,成绩优异,按培养方案要求,完成现阶段必修环节;积极参专业实践与社会实践活动,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、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,在专业方面有突出成绩。

4、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,身体健康,心理健康。

5、研究生在读期间,获得过“优秀研究生”或“优秀学生干部”荣誉称号。

(二)优秀学生干部

1、德才兼备、品学兼优。

2、积极参与各项集体活动,配合学校和老师主动开展管理工作;热心为同学服务,有较强的工作能力,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,切实起到骨干和模范带头作用。

3、具备省级“三好学生”评选条件前四条。

4、研究生在读期间,获得过“优秀学生干部”称号。

四、评选程序及要求

1、个人申报。

2、导师、培养学院审核。导师、培养学院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审核、签署意见。

3、班级评选。个人所在班级全班同学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集中表决,获得本班80%以上同学的认同方可推荐。

4、培养学院推荐。培养学院根据班级测评结果及意见决定推荐人选及推荐类别。培养学院在校研究生总人数100人以下的限推荐1人,100人以上的可推荐2人,每一类别限推荐1人。省级三好学生,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一般不连续当选。

5、材料公示。研究生学院将各推荐人选材料在研究生学院主页公示。如有弄虚作假,一经发现,取消参评资格,并视情节予以相应处理。

6、公开答辩。研究生学院组织申报人进行现场答辩,由评委进行评定。

7、公示。研究生学院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。

五、提交材料要求:

1、各培养学院学科秘书需在3月15日前将推荐人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办公系统,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研究生学院团委。

电子版材料包括附件1、2;纸质版材料包括:附件1、2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:含成绩单(需培养学院注明加权成绩得分并加盖公章)、发表文章、参编书籍、荣誉证书等。

3、联系电话:7521499 7521785

中共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院委员会

2015年3月10日

附件:申报表、量化测评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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