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有关单位:
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和管理,不断提高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,根据《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办法》文件精神,并结合我校实际,决定开展研究生导师考核工作。为了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完成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具体内容
导师资格考核工作作为我校导师管理的一项常态化工作,每年上半年进行一次,6月底完成。
1.考核对象
已获我校导师资格的所有在岗教师(含校外兼职导师)。
下列导师不在考核范围内:
①2014年新增的研究生导师;
②超龄导师(硕士生导师年满57周岁,博士生导师年满62周岁)。
2.考核内容、考核程序、考核结果及其处理
按照《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办法》(校学位[2014]2号)文件执行。
3.其他说明
①如同时具有博士、硕士生导师资格,参加博士生导师考核;
②无故拒绝参加考核者,视为自动放弃导师资格;
③凡有弄虚作假行为者,经核实后取消导师资格,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处分。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为导师考核审核第一责任人,严把材料质量关。
二、提交的材料
1.《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考核表》(本人填写)一式一份及电子版;
2.《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情况汇总表》(学院填写)电子版。
三、上报时间
请各单位于5月15日下午17:00前,按照上报材料要求,将材料统一报学校学科学位办公室。
联系 人:何义 电话:7526497
办公地点:综合楼910室
附件1.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考核表
2.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情况汇总表
3.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办法
学科建设与学位管理办公室
2015年4月21日